2019年11月15日下午,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隆重举行。大会由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主持。

首先,研究会筹备负责人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副院长肖伟志对研究会筹备工作情况作了汇报。肖伟志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应该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但目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法规方面还未形成实质性的成果,成立研究会可以汇聚信用法治研究的精英、破解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难题,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献计献策。研究会将挂靠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及各兄弟院校将给予研究会充分的支持。

然后,湖南省法学会罗良方秘书长宣读了湖南省法学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的批复。批复强调研究会要充分发挥法学智库作用,为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随后,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首届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肖伟志当选为研究会会长,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新生、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和保、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丽、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院教授宋智敏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讲师连光阳当选为研究会秘书长,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教授程波、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以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伍玉联等18人当选为研究会常务理事,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副院长王锐、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李时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聪等31人当选为研究会理事。

会上,湘潭大学副校长廖永安指出,研究会的成立体现了敢为人先的特质,研究会的成立对助推我国的信用法治建设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入攻坚期,诚信体系的建设应该与之想配套共同推进。希望研究会的带动下,凝聚信用法治人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利用这样的团体,进行我校信用风险管理学院的学科建设,凝练出示范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至此,湖南省法学会社会信用体系法治保障研究会成立大会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