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种美德;是一种资产;是一种公信力;是一种国家的软实力。然而,我国的诚信问题并不乐观,形势严峻。这主要表现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远未形成,恶意逃废债务,保险欺诈、合同欺诈、传销、非法集资、P2P等理财产品欺诈、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因豆腐渣工程、食品安全问题等失信行为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相当差距,国家层面的信用法尚未出台。
这也是为什么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已经提上了党和国家的重要建设议程。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基本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也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了加强信用管理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提供有效的专业人力资源支撑,变得尤为紧迫。
2017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湘潭大学根据《意见》的要求,积极对接社会产业和行业的需要,创新高等教育办学新模式、人才培养新模式和社会资源捐赠新模式,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于2017年5月1日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专门从事信用法研究和教学工作。
学院的研究将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即化解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所列四类失信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目标是开展化解信用管理领域法律风险、妥善处置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安全,增强社会诚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通过理论研究,分析各类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推动国家层面信用法律体系建设,提升政府预防、打击失信行为的管理水平,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妥善化解因信用问题引发的各种法律风险,营造“不能失信、不敢失信、不想失信、失信能挽回”的社会环境。通过人才培养,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检、法及政府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部门、专业清收机构培养专业的实务与研究人员。
学院学科建设的思路是:加强与产业、行业的联合,根据实践需要开发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系列教材,引进、培养好中国第一批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师资。加强与人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合作,积极申报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课题,开展智库工作,推动基础性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学院的人才培养思路是:办好信用法律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就“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本科专业而言,学院参照知识产权专业(030102T)的双学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期间以“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为第一专业,学习法学和信用学、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以“金融学”专业为辅修专业,毕业时获得“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法学学士学位证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证,毕业后可以参加“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在本科阶段培养复合型人才。
这是一座承载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伟大重任的学院,也是一座充满朝气、富有活力的学院。在此,我诚挚地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加盟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也热烈欢迎有识之士报考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并衷心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将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接轨、信用智库、人才摇篮”的知识殿堂,为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持。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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