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七点,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和平教授,在我校法学楼东附一楼会议室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和意义》的专题讲座。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顾敏康教授参加并主持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董教授首先对顾院长的盛情邀请表示感谢,同时对此次能够来到湘潭大学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宪法感到十分荣幸。董教授首先指出,2018年12月1号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第五次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修改,这次修宪是目前修改内容最多、争议最大的一次修改,必将对我国的法制进程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他提出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在程序上具有三大特点:一是高效。以往的宪法修正案大多用时一年以上才完成,而此次仅用时六月就完成了全部修改工作。二是务实。此次宪法修改立足实践、精准把握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迫切问题,进行了深刻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是成效大。从宪法修改的结果上来看,对21条宪法条例进行了修改,而且覆盖面十分广泛,意义重大。接着,董教授对宪法修正案中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生态文明进入宪法、党的领导进入宪法、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进行了重点介绍与剖析,并不时运用实例生动阐述了修改背后的原理与深刻内涵。最后,董教授对宪法修改内容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此次宪法修改加强了党的领导,确认了制度创新,坚持了中国特色,同时也是宪法意识提高生动体现。

在讲座问答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宪法中的人权保障等问题。董教授针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问答结束后,顾敏康院长也跟大家分享了他对此次讲座的感受,提出董教授的讲座为宪法学习提供了更多思路和思考方式,同时也指出宪法学习的重要性,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能够有所收益。最后,顾院长对董和平教授的交流与分享表示衷心感谢,讲座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主讲人简介:
董和平,著名宪法学家,1963年出生,现为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英国牛津大学高级研究学者,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访问教授,瑞典隆德大学高级研究学者,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兼职教授。
董和平教授长期从事宪法学教学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学原理和中国宪法改革问题,在宪法制度中国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和国家权力关系,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人权研究、香港澳门基本法、中亚宪法制度等方面均有个人研究建树。
共计出版著作教材21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权威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93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