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15点,我院于法学楼西附二楼模拟法庭举办韶风名家论坛,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应邀作为主讲人,为我院师生开展了《生命表与民法》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肖伟志教授主持,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邹琳副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谢蔚副教授,我院朱正远老师等人出席了讲座。

徐国栋教授是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被评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现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副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基础理论、民法哲学、罗马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280余篇论文,并出版多部学术专著作。

徐国栋教授首先从《中国大百科全书》对“生命表”的定义谈起,指出当前对其的定义无论是在主要内容,还是在法律适用上都存在不足。因此,他结合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等人的观点,详细地阐述了“生命表”的起源和历史,分享了他对这一定义的独特见解。接下来,徐教授着重介绍了“生命表”在居住权、死亡赔偿金制度当中的应用。关于居住权制度,徐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了“客体的‘生命表’”这一概念。他认为,在买卖已设立居住权的房屋的场景中,居住权的负担使得房屋的价值贬损,因此根据生命表、设立居住权时权利人的年龄和房屋寿命,居住权的实质价值可体现为居住权的可居住年限。关于死亡赔偿金制度,徐教授批判了“物文主义”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支持立法走向“人文主义”。他介绍了“霍夫曼计算法”、“恩格尔计算法”等计算方法,而无论使用哪种计算方法,“生命表”都是计算的根据。除此之外,徐教授提出,“生命表”对于现代民法中的很多制度也具有重大意义,如行为能力年龄、监护、法定婚龄制度等。

在提问阶段,同学们踊跃提问,徐国栋教授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几位老师也分别就死亡赔偿金等发表了此次讲座的心得体会,并表示徐国栋教授对学术的严谨态度、对“人文主义”立场的坚守值得大家学习。
最后,肖伟志副院长对徐国栋教授所作的精彩讲座表示了感谢,并展望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在未来能开展更多学术活动。至此,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会后,徐国栋教授与老师们合照留念。
图片:秦语忻
文字:秦语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