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于2021年1月16日在学院网页发布了《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关于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若干规定(2021年1月修订)》,鉴于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为新设专业,考虑到学校提出的“‘以学生为中心’,尽量满足学生的求知兴趣”的原则要求,为能更广泛吸收有志于本专业学习的学生申请转入本专业,学院研究决定,对《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关于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若干规定(2021年1月修订)》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关于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若干规定(2021年1月修订)》第三条规定的条件为择优接收条件,而非必备条件。
二、高考文科生也可申请转入本专业,但必须选修了高等数学的课程。
三、为满足学校提出的“认真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转入理由、专业需要的知识结构及学习能力,切实把好‘转入关’”的原则要求,学院将组织不少于五位专业教师参加的面试考核小组。申请人向面试考核小组陈述申请转入本专业的理由。申请人陈述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申请人可以向面试考核小组提交证明其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的相关材料。面试考核小组将根据申请人的陈述和证明材料,就其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进行评价。在申请人数超过指标数的情况下,面试考核应采取评分制,根据评分高低确定接受转入的名单。无论申请人数是否超过指标数,面试考核小组多数认为申请人学习态度不端正或者不具备本专业学习能力的,面试考核小组应当作出不予接收的决定。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