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硕)在全国率先开设信用法务方向,招收全国第一批信用法务专硕士研究生。2020年,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硕)增设信用法学方向。2021年,湘潭大学招收全国第一批信用法学学硕研究生。湘潭大学目前是全国惟一同时培养信用法专硕与学硕研究生的高等学校。
信用法学是以社会信用法律规范体系为核心研究对象、以在法学基础上融合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和理论解决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各种法律问题为使命的综合性、领域性、交叉性新型法学学科。
信用法学学硕分设四个研究方向:社会信用法基本理论、信用信息法、信用监管与信用奖惩法、信用服务法。社会信用法基本理论主要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的基本理论,澄清社会信用体系的功能与结构,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各种法律问题提出理论解决方案。信用信息法基于数据和信息处理活动法律规制的一般原理,根据信用信息及其处理活动的特殊性质和特殊要求,研究解决信用信息界定、分类、归集、收集、保存、披露、共享、公开、利用中的法律问题。信用监管和信用奖惩法主要研究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信用修复机制运行中的法律问题。信用服务法主要研究征信、信用评级、信用评估、信用鉴定、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债务催收、信用修复、破产管理等领域信用服务机构市场准入、业务监管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方面的法律问题。
信用法务方向专硕,则面向国家和社会层面信用立法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硕士学位的信用法治研究人才,促进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方向以法律专业核心课程为基础,以信用法治课程为特色,注重培养学生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精准信用风险管控服务的实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