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背景
2017年5月,为响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号召,湘潭大学向教育部申请新增“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为法学类本科专业。
2017年9月,湘潭大学函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申报,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时任副主任连维良肯定性批示。
201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向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商请支持湘潭大学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专业的函》,认为“开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密切结合的法学专业,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投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建设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3月,教育部批准湘潭大学的申请,将“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新增为法学类特设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30104T。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专业建设的指示与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7年在给教育部的《关于商请支持湘潭大学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专业的函》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多个方面”,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要依法依规、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组织开展”,但是,“从事信用管理、信用服务以及信用立法研究的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推进。”这为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设置、建设、发展确立了核心目标:回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法律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为培养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的法治人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商请支持湘潭大学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专业的函》指出,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本科专业应该“以法学专业课程为基础,融入与信用风险管控实践密切相关的金融学、管理学课程,培养具有复合学科背景的,可从事信用管理、信用服务的专业法律人才”,为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下了“学科交融、复合培养”的基调。
为更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提出的指示和要求,湘潭大学于2022年5月召集首届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院长论坛,并发起成立“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加强信用法治学术交流,开展信用法治教育宣传,加强互联互通,推进资源共享,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2023年、2024年,广州商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先后承办第二届、第三届院长论坛,进一步凝练共识,挖掘专业特色,谋划共同发展。
三、专业开设的高校与招生规模
2018年,湘潭大学招收全国首批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本科生。目前,湘潭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宿迁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安顺学院、山东工商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大连财经学院、菏泽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15所高校获批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其中,12所高校招收该专业本科生共计3188人,已毕业三届共计424人,目前在校学生(含2024年已录取学生)2764人。
四、人才培养模式
全国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15所高校,分别结合各自办学优势,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事业对综合性、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凝练专业培养特色,打造“法学+”人才培养体系。
1.构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2018年,湘潭大学招收全国第一批“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本科生,首开信用法治人才培养先河,整合湘潭大学综合性优质办学资源,依托湘潭大学法学学科优势,采用“主修法学+辅修金融学”的培养模式,构建“法学+信息技术+数据分析”的专业能力体系,打造“法学基础+社会信用法特色课程+跨学科课程”的复合型培养课程体系,面向国家机关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的机构或部门中的信用监管岗位,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信用管理岗位,面向征信、信用评估、不良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等信用服务行业,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宽广知识视野、扎实法学基础、既懂法律又懂信用管理和信息技术的专门法律职业人才。2018年9月,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创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信用法务方向。2020年,湘潭大学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增设信用法学二级博士、硕士学位点。湘潭大学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一套涵盖本、硕、博的信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安顺学院、广州商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山东工商学院、菏泽学院、盐城师范学院七所高校依托自身法学专业,融合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组织行为学、统计学、会计学、信用管理学、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电子商务风险法律防控、资产与信用风险评估等课程,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学+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安顺学院结合自身优势,围绕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环境、信用体系及信用评价建设等方面开设旅游市场信用风险评估、旅游产业政策与法律概论、旅游合规实务等特色选修课程。宿迁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大连财经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五所高校则依托经济学类专业,深度融合金融、财务、信用管理等专业课程,形成了“法学基础+经管特色”“法律+信用管理”等各具特色的课程体系。
2.打造以“社会信用法”为核心的信用法治特色课程模块
践行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心使命,15所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均将“社会信用法”作为专业必修课程。湘潭大学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开出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导学、社会信用法概论、信用法律与文化、信用信息法、信用监管法、失信惩戒法、信用服务法、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法等系列课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信用法特色课程体系。2021年,湘潭大学分别在国家计划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会信用法教材2部(顾敏康主编《社会信用法概论》、刘宗胜主编《社会信用法》)。2022年,全国惟一的《社会信用法概论》慕课课程上线运行,截止2024年1月累计选课学校15所,公众学习者所属学校18所,累计互动2.59万次。2023年,湘潭大学申报的《信用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研究》获批湖南省教育厅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同年《社会信用法概论》获批湖南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2023年,广州商学院《人工智能背景下数据安全法律规制与风险防范应用研究》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4年,《社会信用法概论》获批湘潭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校级立项。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日益成为社会信用法学科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构建进程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3.积极探索具有社会信用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
法学具有极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历来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事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不仅体现在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还体现在信用管理、信用监管、信用治理诸环节上信息处理、数据分析等方面能力培养。湘潭大学与发改、市监、征信、金融机构等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与十余家单位签署协议,安排学生开展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相关的实践实习实训活动,长期参与湘潭市发改委、征信中心组织的诚信文化宣传活动。2021年,湘潭大学在全国首创“信风杯”信用教育创意作品大赛。2022年,湘潭大学与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共同举办“信风杯”,信用教育创意作品大赛也成为一项全国性赛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积极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模式,与郑州高新区挂牌公司服务协会等6家单位共建“信法产业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成立“华商法律风控现代产业学院”。大连财经学院与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共同开设盈科财子未来律师班。山东工商学院构建“月月有普法”的普法长效机制,在校内外不定期组织宣传活动,面向师生和民众开展信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理论研究
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高校,在打造专业教学师资队伍的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支聚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门研究队伍,产出一批颇具特色和影响的科研成果。
湘潭大学团队主持1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项目名称:跨部门跨地域社会信用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名称:社会信用治理范式研究,2022年10月立项),2项社会信用法方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立法研究”,2024年3月结项;国家社科基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研究专项“中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立法研究”,2024年5月结项),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以信用体系为中心构建网络协同治理机制研究”)。此外,15所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的高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后期项目5项。
开设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高校的研究团队聚焦信用信息、信用数据、信用监管、信用奖惩、信用服务、信用治理、企业信用管理与合规建设、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具体问题展开研究,获批相关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20项、地市级5项,出版学术著作10部,发表学术论文58篇。
六、社会服务
全国高校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团队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信用立法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涌现一系列社会服务典型事例。
1.参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信用立法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原院长顾敏康教授先后四次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邀请,参加国家层面社会信用立法专题研讨会议,为推动社会信用建设立法建言献策。
2020年6月,顾敏康教授团队主持《<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起草项目》,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对项目重点难点开展了深入分析和论证,形成《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专家建议稿)》,最终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吸收了专家建议稿的大部分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湖南省司法厅召开“《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湘潭大学四名教师应邀作为专家代表出席。刘宗胜教授汇总学院参会专家意见,对《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征求意见稿)》逐章逐条提出详尽的修改方案,并对各个章节结构设置提出体系完善建议。其他代表也积极地参与会议的讨论,针对意见稿中的疑难问题,发表专业意见。湖南省司法厅傅莉娟副厅长高度赞扬了团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与专业的修改方案。2022年,《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后,刘宗胜教授团队承担《条例》释义编撰与普法工作的横向项目。
安顺学院专业团队2020、2021年先后接受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深度参与《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等立法起草工作。
2.助力部门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为破解卷烟市场“失信”得不到应有惩戒、“守信””得不到应有激励的难题,2018年,株洲烟草专卖局(公司)与湘潭大学签署横向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委托湘潭大学团队开展卷烟零售户信用管理体系研究,设计、开发相应应用软件,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2019年开始在株洲市全面运行。2020年,项目研究验收合格,建设成果得到“信用中国”网站、中宏网转载报道。2021年7月,湖南省卷烟零售户信用体系建设启动,株洲烟草信用管理模式向全省推广。
2022年,湘潭大学肖伟志教授团队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展开湖南省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先后赴住建主管部门、建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住建领域行政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掌握住建领域开展信用管理活动的基本情况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课题组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清理涉住建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及其法律依据,梳理其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总结经验,在专题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形成《湖南省住建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专家建议稿)》,通过专家论证,获得委托方高度认可。
2024年,湖南省医疗保障研究会在全国率先成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专委会”,挂靠湘潭大学,聘请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刘宗胜教授担任主任委员,致力研究探索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湖南特色。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原院长顾敏康教授提交的咨询报告《我国信用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获得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湘潭大学蒋都都副教授提交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大湾区跨境数据流通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建议》《“信用广东”建设的优势、问题与对策》分别获得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委委员的肯定性批示。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业团队接受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委托,积极开展河南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平安河南建设中财政支持社会治理法治化路径研究、河南省政府采购农村环卫市场化服务的法律风险防控、河南省债务管理行业发展对策研究、河南省征信行业发展对策研究、河南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以及法律风险防控、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大数据时代加强郑州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研究、郑州国际矿产品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3.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与合规建设
湘潭大学专业团队与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协会、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湖南省信用管理协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会员单位提供信用管理、合规建设方面的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团队成员以企业顾问身份为校企合作企业提供项目服务与指导。其他高校专业团队也与当地企业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利用专业优势,结合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实际,为地方企业发展提供信用管理、信用合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常态性举办全国高端论坛
2018年10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与湘潭大学联合主办的首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在韶山举办,论坛主题为“中国社会信用法律体系研究”。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中共中央党校、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杜兰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单位从事信用法治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政法系统、金融行业、律师行业、信用服务行业等部门的实务人才共计 200 余人齐聚一堂,共同为信用法治建设献言献策。在论坛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时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姜建初指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本次论坛的召开响应了国家的号召,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丰富了我国信用法治研究的理论资源库,为有志于进行信用法治研究的人员供了很好的平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联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切实推进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现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信用法治研究、信用立法等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湘潭大学率先成立全国首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积极推动信用法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推动我国信用立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可贵而坚实的一步。央视网、红网、湖南文明网等深度报道首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的召开,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产生广泛影响。
2022年,在连续举办四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之后,湘潭大学组织召开首届“全国高校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院长论坛”,发起成立“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凝聚全国专业力量,共同将“信用法治·韶山论坛”打造成为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的学术交流平台。
在2023年举办的第六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开幕式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中华简述了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中取得的成绩,强调法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支撑和根本保障,确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是信用建设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聚焦信用法治重点难点,努力形成一批丰硕理论成果,为信用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理论支撑,为提高信用法制化水平,推进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指出,信用调控机制与现有法律调控机制不同,信用调控机制非物质激励机制,目的是通过影响未来交互成本,鼓励人人成为守信者。将信用调控视为对信用主体未来交互成本的调控,可以解决现存理论困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与法治体系相契合的理论基础。人民网以“助推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建设 第六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举办”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八、展望: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奋发有为
2024年8月4日,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组织召开“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信用法治学科建设”专题线上会议,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教授,香港太平绅士、香港教育大学应用政策研究及教育未来学院联席副院长顾敏康教授,北京信用学会会长、湘潭大学特聘教授石新中教授,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副院长肖伟志教授以及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全体教师、信用法方向部分博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从语言表述、体系构成、政策内涵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定位和具体措施的相关内容,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两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保持着政策上的连续性。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将进一步凝聚学部力量,充分发挥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建设的首发优势和领先地位,充分利用全国高校信用法治教育联盟、信用法治·韶山论坛等全国性平台,在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的“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等具体改革要求,继续深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专业建设目标和要求,突出复合型人才培养和交叉性学科融合,在信用风险管理和法律防控专业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研究上奋发有为,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学科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构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