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5日,我院院长顾敏康教授、副院长肖伟志教授参加了由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和方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社会信用法的本土建构”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厦门大学、中央党校等国内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百行征信、美团点评、蚂蚁金服、芝麻信用等实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共计7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我院院长顾敏康教授在讨论单元作了主题发言,强调指出:失信惩戒作为相对于传统“法律惩戒”而言的“二次惩戒”,应该受到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但因其具有显然不同于行政处罚等传统法律责任机制的特征,需要从法理基础与制度构成等方面构建新的体系,既要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也要彰显私权保护的重要性。

